專題實作

專題研究實施辦法

The Electrical Engineering Department

The
Electrical
Engineering
Department

中原大學電機系專題研究課程實施辦法

95.12.28 系務會議通過
96.10.24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97.4.16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
99.4.27 系務會議修訂

104.12.2 系務會議修訂
106.5.10 系務會議修訂
109.3.11 系務會議修訂
110.1.6 系務會議修訂

一、 目標:

依本系教師研究方向及產業需求,供學生興趣選擇之專題題目,以培養學生實作的能力,提高競爭力。

二、一般規定:

  1. 開課時間:三下(第一學期)及四上(第二學期)。
  2. 甲、乙兩班各有任課老師一位,負責邀請安排專題競賽複審委員,並需於期末登錄及繳送成績至教務處。
  3. 學生原則上採分組方式,每組 2~4 人,配合小組成員的專長、興趣,經評估衡量後,選定本系專任教師擔任專題指導老師,並填妥指導老師同意書。
  4. 專題執行小組:由系主任、任課老師及指導老師組成執行小組。
  5. 任課老師委託指導老師擬定及執行專題的內容,並公告於系網頁。
  6. 指導老師指導學生數上限:
    以平均數的 150% 為原則,其中:
    修專題學生總數
    平均數=修專題學生總數/本系當年專任教師總人數
    。專題執行小組可依實際情形協調各老師之專題學生人數。
    。本系專任教師有指導專題生的義務。
  7. 指導老師因故無法實際指導或必須與其他人共同指導,可自行邀請共同指導人,包括各領域專家及兼任老師等。
    。每位老師所指導之專題生所需材料費用,除由每位老師經費中自行負擔外,系辦補助參加校外專題競賽者,每組可另申請最高一萬元之材料費補助。
  8. 每組專題皆需於第二學期時進行專題成果初審,方式另述如下。

三、評分方式:

  1. 第一學期專題成績評定方式:期中審查占  30% 與專題期末報告審查占 70% ;期中審查由指導老師邀請一位校內委員共同依同學表現進行評分;專題期末報告審查由委員會依每位(組)同學一學期以來表現予以評分,學生總成績須為 60 分(含)以上為及格。評分標準包含:(理論或雛型驗證、海報及口頭報告展示、書面報告 6 頁)。
  2. 第二學期專題成績評定方式:期中審查占 30%(期中審查評分方式與第一學期相同),期末審查占 70%(邀請校內、外委員擔任評審)。各組同學除須依規定繳交資料及上傳網路外,成績評分標準尚包含:(實作展示、海報或 PPT 簡報、專題摘要電子檔、書面報告 30 頁)。

四、專題競賽方式:

  1. 專題執行小組負責籌辦,助教與系學會協辦。
  2. 由執行小組遴聘校內外評審組成委員會。
  3. 各組均需繳交專題報告書電子檔 (約 30 頁) 一份至系辦製成論文集,並將專題摘要電子檔放置系上網頁以供瀏覽。
  4. 委員於展示時間內負責提問、建議及評分,並評定特優、優等、佳作及入圍數名,可從缺。
  5. 獲獎學生由系上頒獎狀及獎學金。
  6. 鼓勵獲獎組別參加校內外專題競賽,以爭取本系榮譽。凡參加校外專題競賽獲獎者,本系再給予適當獎學金鼓勵。

五、

以上所需繳交文件格式可於本系首頁下載。

六、
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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